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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米兰官网-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新时间:2026-02-13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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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米兰官网-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6年2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8人。董事和鲁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杨玉峰先生代为表决。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6-008)。

  (二)关于公司与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账单融资变现业务,预计2026年内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09)。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煤炭,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4.28亿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煤炭,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2.61亿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关于采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总包配送大宗物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总包配送大宗物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采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总包配送大宗物资,预计2026年交易金额不超过83,0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化通用物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电商化采购通用物资,预计2026年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5.关于国电投吉林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玉峰先生、和鲁先生、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和明旭东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国电投吉林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投吉林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向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614.419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6.关于采购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建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建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采购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建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关联董事杨玉峰先生、和鲁先生、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和明旭东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托管理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收取管理费2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关联董事杨玉峰先生、和鲁先生、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和明旭东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托管理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收取管理费1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9.关于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拟发生2026年度委托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玉峰先生、和鲁先生、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和明旭东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拟发生2026年度委托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度受托服务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关联交易金额3,121.13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10.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与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发生2026年度风电光伏场站委托维护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与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发生2026年度风电光伏场站委托维护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企业与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发生2026年度风电光伏场站委托维护服务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50.04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6-010)。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预计2026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2.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国家电投集团持有财务公司40.86%股权,其余59.14%股权由国家电投集团的所属企业持有,国家电投集团为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时,双方均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国家价格,按照国家价格标准执行;无国家价格,则按市场公允价格来确定;如无以上两种标准,则双方协议定价。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标准;贷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通过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内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预计2026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和资金管理平台,可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本次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为19.49亿元,短期贷款余额为7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1.10亿元,委托贷款13.09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绿能”或“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电投云链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账单融资变现业务,预计2026年内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

  2.公司与电投云链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商务秘书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电气安装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国家电投集团持有电投云链公司37.6589%股权,其余62.3411%股权由国家电投集团的所属企业持有,国家电投集团为电投云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电投云链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与电投云链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利息由承担方与电投云链公司上线资金方协商确定,在融资变现时一次性支付。

  公司及所属单位拟在电投云链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账单融资变现业务,预计2026年内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

  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客观公允,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度公司批准与电投云链公司发生融资的限额为10亿元,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1.40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与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账单融资变现业务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减少带息负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26年2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2026年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71,485.59万元,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224,566.94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煤炭的议案》《关于采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总包配送大宗物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采购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化通用物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采购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建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玉峰先生、和鲁先生、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和明旭东先生进行了回避,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国电投吉林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拟发生2026年度委托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与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发生 2026年度风电光伏场站委托维护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上述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与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除外)。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一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能源”)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肥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供冷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水资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64.3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372.36亿元;2025年1一9月,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24.03亿元,净利润49.48亿元。(未经审计)。

  经查,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持有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其55.77%的股权,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服务,土方剥离;煤化工工程建设投资咨询,煤矿工程建设,普通机械制造,设备、配件、电器维修与销售,仓储,房屋和机械设备租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矿业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水资源再利用;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土地租赁。

  2025年12月31日,扎哈淖尔煤业公司总资产78.18亿元,所有者权益70.86亿元;2025年度,扎哈淖尔煤业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2.35亿元,净利润15.94亿元(未经审计)。

  经查,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经营范围:煤炭生产、破碎、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风电供热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一般经营项目:矿山设备、工程机械、发动机、电机、建材、机电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除专营)、销售;电器、机械安装与维修;机械配件加工销售;疏干及排水设计及施工;仓储;房屋、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煤矸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法律、行政法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12.81亿元,净资产64.99亿元;2025年度,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8.62亿元,净利润12.28亿元(未经审计)。

  经查,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是国家电投控股子企业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公司与白音华煤业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以下简称“物资装备分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31日,物资装备分公司资产总额59.06亿元,净资产0.01亿元;2025年度,物资装备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67亿元,净利润1.12亿元(未经审计)。

  经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物资装备分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分公司,公司与物资装备分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乾平路1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A号楼039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玩具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31日,电能易购公司资产总额13.52亿元,净资产5.96亿元;2025年度,电能易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53亿元,净利润2.53亿元(未经审计)。

  经查,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电能易购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电能易购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内3号楼604室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实施和运维服务;软件设计、开发;数据处理及存储业务;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联网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网络、通信、智能化、自动化系统工程的研发、设计;信息安全工程研发、设计;计算机、自动化及智能化系统软件、硬件及相关外设设备、信息安全产品、网络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代理;工业控制系统设备、通讯设备及电子产品的销售和代理;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与信息化相关的招标代理服务;进出口业务;广告业务;设备租赁;电信业务。

  2025年12月31日,电投数科(含所属单位)资产总额29.1亿元,净资产18.36亿元;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14.75亿元,净利润5867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电投数科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电投数科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投资;火电、水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的建设、 生产与销售;供热、工业供汽、供水(冷、热水);煤炭的批发经营、采购与销售;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2025年12月31日,吉林能投资产总额985.64亿元,净资产286.39亿元;2025年度,吉林能投主营业务收入155.70亿元,净利润13.35亿元(未经审计)。

  经查,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供冷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31日,吉林能发资产总额10.05亿元,净资产9.97亿元;2025年度,吉林能发主营业务收入0亿元,净利润-0.08亿元(未经审计)。

  经查,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吉林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45号绿地腾飞大厦A座13楼

  经营范围: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火电、水电、储能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态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气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运营管理;综合能源管理;电站检修、预防性试验及运维服务;风力发电机组检修;供热、供冷、供电及储能服务;购电售电服务;房屋租赁;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和经营;电站发电设备及附件的生产(限分支)、开发和销售;电力设备加工(限分支)、安装、检修;冷却设备安装、维护;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施工;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管理服务;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咨询。

  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吉电资产总额53.11亿元,净资产27.32亿元;2025年度,内蒙古吉电主营业务收入6.20亿元,净利润2.56亿元(未经审计)。

  经查,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内蒙古吉电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1577号金融大厦1342室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通讯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12月31日,吉电未来资产总额1.65亿元,净资产1.07亿元;2025年度,吉电未来主营业务收入1.48亿元,净利润63.89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吉电未来公司是公司参股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17.4731%,吉电未来董事长高仪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向电投能源、白音华煤业采购燃料预计金额不超过368,900万元。公司(乙方)与白音华煤业、电投能源及扎哈淖尔(甲方)煤炭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车板交货,火车运输直达,乙方采购煤炭,由甲方向铁路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并代垫运费,乙方收到货后结算。

  铁路运输的煤炭数量确认,以到厂检斤数量作为结算依据。路损以单车计算。其中:铁路运距1000公里以内,结算周期内,当单车到厂检斤数量大于或等于铁路货车标重数量时,以到厂检斤数量作为结算数量;当单车到厂检斤数量小于铁路货车标重数量时,单车亏吨率小于或等于0.5%,视为合理运损,由乙方承担,以铁路货车标重数量作为结算数量;当单车亏吨率大于0.5%且小于或等于1.2%时,以到厂检斤数量及铁路货车标重的0.5%数量之和作为结算数量;当亏吨率大于1.2%时,超出1.2%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铁路运距1000公里以外,结算周期内,当单车到厂检斤数量大于或等于铁路货车标重数量时,以到厂检斤数量作为结算数量;当单车到厂检斤数量小于铁路货车标重数量时,单车亏吨率小于或等于0.8%,视为合理运损,由乙方承担,以铁路货车标重数量作为结算数量;当单车亏吨率大于0.8%且小于或等于1.2%时,以到厂检斤数量及铁路货车标重的0.8%数量之和作为结算数量;当单车亏吨率大于1.2%时,超出1.2%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

  根据当月厂矿热值差情况确定结算热值。当月厂矿热值差小于等于100千卡/千克时,以厂方的化验热值结算;当月厂矿热值差大于100千卡/千克且小于等于200千卡/千克时,以厂矿双方化验热值的平均值进行结算;当月厂矿热值差大于200千卡/千克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引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化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以第三方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第三方化验机构质量检验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1)以承运日期为依据,甲方根据乙方纳税资质开具煤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代为换取铁路运、杂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煤种分属性按月加权平均结算。

  (2)以承运日期为准,实行当月发煤,次月底前完成结算,乙方在收到煤炭的次月底前结清上月发生的全部煤款及运杂费。如遇质量、数量纠纷,甲、乙双方不能正常结算时,乙方预估上月(期)货款并按预付的方式付款,待纠纷处理后给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3)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融和e链账单或即期信用证(信用证开立后需开证申请人办理代理议付手续),如乙方使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按照合同中甲方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付款。

  公司与物资装备分公司发生的总包配送关联交易,主要包含:四大管道及支吊架(管部)、高温高压管件、电缆、干变、箱变、开关柜、润滑油、除尘布袋、净化装置布袋、脱硝用尿素、脱硝用催化剂国产阀门等。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安排,总包配送采购大宗通用物资关联交易额预计为83,000万元。

  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透明的原则,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由商品价格加服务费组成(服务费1.2%一3.5%)。

  公司与电能易购公司发生的电商化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新能源主设备、通用工业品、办公物品、备品备件和耗品等。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安排,电商化采购通用物资关联交易额预计为5,000万元。

  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透明的原则,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由商品价格加服务费组成(服务费0.5%一3.5%)。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投吉林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向吉林能发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负责集中招标(包括集团和电投绿能两级招标)、网上询价采购、电商平台采购、总包配送采购业务具体实施;负责物资仓储建设、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按标准收取服务管理费用。2026年预计收取服务费1,614.419万元。

  定价原则:集团一级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包括总包配送类)项目,按实际中标额(或合同额)的0.1%收取;二级集中招标采购、电商平台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闲置废旧物资处置等服务,按当年实际中标额(或合同额)的0.2%收取。

  公司向电投数科采购统建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含:数字化系统运维服务、集团公司广域升级改造项目、集团公司产业态势分析项目、集团公司财务共享功能拓展等项目,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

  定价原则:电投绿能采购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建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此类业务费用符合市场价格。

  受托管理范围为吉林能投及其控参股股权、吉林能发本部相关事项。受托管理内容包括经营管理、生产运营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物资与燃料管理、组织人事管理、法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公司拟收取吉林能投管理费200万元,吉林能发管理费100万元。

  定价原则:本次受托经营管理定价政策和依据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吉林能投、吉林能发经营管理现况及财务状况,协商确定受托管理费用。

  内蒙古吉电委托公司所属企业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与财务服务、工程建设服务、市场营销服务、法律服务、生产运营与技术支持、安全质量环保服务、物资管理、资本运作服务、科技与创新服务、综合服务等领域,预计收取委托服务费3,121.13万元。

  公司所属企业拟委托吉电未来为公司所属风电光伏场站提供维护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含:升压站巡检、集电线路巡检、风电机组巡检、辅助操作服务、升压站设备维护消缺、升压站构建筑物维护、风电场道路维护、风力光伏设备维护消缺、集电线路维护消缺、场站安保服务、生产车辆服务、食堂后勤服务等工作。吉电未来根据业务合理配置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上述服务。

  定价原则:依据招标结果,光伏100MW场站中标单价为129.6万元/年,风电100MW场站中标单价为149.3万元/年,公司所属企业与吉电未来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度为6,050.04万元。

  1.受吉林省煤炭产量存在巨大缺口的影响,电投能源及所属控股公司和白音华煤业的煤炭是弥补省内煤源不足,支撑公司煤炭供应的基础。尤其是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铁路运力和煤源紧张时,可保证公司煤炭供应,满足生产需求。

  2.公司将通用性、适合打包集中采购的物资委托给物资装备分公司有利于发挥其专业公司作用,保证采购的物资产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3.公司与电能易购公司之间发生的采购业务,为所属企业提供必要的基建、生产物资,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通过专业服务,发挥集约化作用,控制采购价格。

  4.国电投吉林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业务共享服务平台,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业务,受托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并按标准收取服务管理费用。委托服务能够发挥平台管理优势,提升管理效率。受托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5.公司向电投数科采购统建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有利于推进公司构建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的数字化平台,赋能经营决策,支撑运营安全,降低运营成本。

  6.公司受托管理吉林能投、吉林能发,有利于发挥公司管理优势,提升管理效率。受托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7.公司所属企业与内蒙古吉电签订委托运营服务协议是发挥公司新能源专业运营优势,实现高质效集约化管理。

  8.公司所属企业委托吉电未来为其风电光伏场站提供维护服务,是通过采购专业公司服务,控制新能源生产运营成本。本项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中标价格不超概算价格。

  9.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造成影响。

  经审查,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中采购关联方煤炭,可保证公司发电用煤炭的稳定供应;公司采购关联方总包配送大宗物资及电商化通用物资,有利于降低公司物资采购成本,提高配送效率;公司向关联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能够发挥平台管理优势,提升工作效率;公司采购关联方统建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能够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赋能经营决策和运营安全;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能够发挥公司管理优势,充分集中利用管理资源;公司所属企业与关联方签订委托运营服务协议,有利于实现高质效集约化管理;公司采购风电光伏场站委托维护服务能够发挥专业公司作用,控本增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2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提案3.00需逐项表决;提案1.00、2.00、3.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4.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30-11:30,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